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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横浜地方裁判所(神奈川)

 

今天進行了在日本第一次的法庭旁聽會。

這個心得希望能夠幫助到想要在日本旁聽審判的朋友們。

 

如何到法庭旁聽?

 

在日本如果想要到法庭旁聽,究竟該怎麼做呢?

首先,您要先會日文。

當然完全不會日文也是完全OK的,日本法律並沒有規定外國人不准進法庭。

不過若是不會日文的話,法庭旁聽的樂趣可能就會大打折扣。

咦,以上是廢話?

 

 

 

 

接下來建議可以去買一本關於法庭旁聽的書。

日本的裁判旁聽似乎很風行的樣子,到書店都可以看到很多關於法庭旁聽的書,

書中會教你法庭旁聽所應注意的事項、法庭的構成、刑民事的裁判進行流程等,比較詳細的甚至會包含各種書狀的範本等等。

由於最近日本裁判員制度施行,所以對法庭旁聽有興趣的民眾數量大增,這些書也大多會介紹到裁判員制度。

 

我買了以下這兩本:

 

 

1.法庭傍聴に行こ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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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買這本的原因是他很詳細地介紹了刑民事的訴訟流程以及附了非常多日本的書狀範本,

例如逮捕狀、起訴狀、證據調查書等,回台灣後也可以很容易地比較台灣與日本的不同,我覺得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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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裁判傍聴ハンドブッ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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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這本的原因是因為這本介紹了很多日本的刑法罪名及意義以及已經進行過的案件的旁聽記錄,

對於想要更加瞭解日本裁判員制度的人而言是很好的入門書!

 

當然刑事訴訟法教科書也是很不錯的選擇,但是我相信有耐心在旁聽前特地把它唸完的人大概並不多XDDD

 

 

擁有了一本書之後,就是把它有用的部分略讀一遍再進到法庭。

 接著請到Yahoo!Japan或是拜見Google老師,請他們告訴你日本裁判所的Home Page。

進到主頁以後請尋找離你所在位置最近的法院(裁判所),並且點進「傍聴.見学案内」,

有時幸運就可以遇到法院特別舉辦的旁聽會,此時不只可以旁聽還附加解說與資料,可以當成很好的紀念;

而大部分會告訴你最近有什麼旁聽券要發送,此時就必須在指定時間到法院現場去排隊索取旁聽券。

 

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會發旁聽券,而是某些特別熱門法院預想可能會有很多人想去的(例如上新聞的重大社會案件)

或是旁聽人數有限制的案件,才會在法院發放旁聽券。

如果像是押尾學被告或是之前的酒井法子吸毒案件,據說都大排長龍到幾百個人再從中電腦選號選出五十幾個幸運兒進去法院旁聽。

抽中的確率還真的不輸傑尼斯

 這年頭,連看個殺人犯被審判都需要運氣呀!

 

而關於裁判員裁判事件,不一定會發旁聽券,也不是所有發放旁聽券的案件都是裁判員裁判事件。

如果真的想聽裁判員事件,建議可以直接走一趟法院,詢問法院的值班人員何時會有裁判員事件。

其實裁判員事件真的不算少,問一問應該一兩週內至少都會開一次庭喔!

 

我是剛好在横浜裁判所的網頁看見一個法院辦的旁聽會的訊息:

裁判旁聽頁面.png  

 

因為人數有限(30人),必須事先打電話報名。

我覺得這樣的活動很有意義,不僅可以幫助人民增進法律知識,並且因為事後會有說明會以及QA時間,

也可以讓完全是法律素人的人民在不是完全一知半解的情形下進行旁聽。

我報了宿舍的法學院女孩和學長的分總共是三個人。之後大家都覺得有來真是太好了~

 

今天大豐收! 獲得了許多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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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寫著横浜地方裁判所的自動鉛筆,背面的字的意思是「你也可能被選為裁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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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為了宣傳裁判員制度而製作的影片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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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寫著YOKOHAMA的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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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封面的截圖就是該光碟中的影片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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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寫著「裁判員制度」的資料夾~!

 

日本的法庭與台灣有何不同?

 

日本的刑事訴訟和台灣最大的不同,除了裁判員制度外,表現在訴訟上大概就是「起訴狀一本主義」的採用了吧。

台灣的刑事審判採用的是卷證併送主義。

顧名思義就是在日本,雖然在開庭之前雙方當事人(在刑事的話是檢察官與被告/辯護律師)已經進行過各式各樣的調查,但是法官在開庭時,除了起訴狀以外並不瞭解其他有關於案件的資訊。所有的相關證據、理由,都是在法庭上呈現。所以也有書上寫說「旁聽者也可以說是處於跟法官一樣的狀態」。這個制度是為了預防法官事前形成預斷而不重視審判期日,畢竟在公開法庭上提出來的證據和理由,才能夠讓雙方當事人都充分的攻防與辯論。目前台灣的法庭則是法官事前看過雙方的卷證,有一定的瞭解之後才開庭。這樣也有幫助訴訟進行順暢、法官更能抓住重點等優點。

正如學長說的,制度本身都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執行的人。而我們身為司法界的學習者,就是盡量去接觸各種各樣不同的制度,並從中獲得啟發。

 

法院的模樣

 

今天一到法院就先在外面照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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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它對面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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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山下公園隔壁的横浜地方裁判所縈繞著一股寧靜且美麗的氣息,讓人無法想像很多人在裡面面臨人生中的重大審判。

上次經過這裡是在賞夜景的時候從JR關內站走到山下公園時經過,並在心裡暗暗發誓若是有機會一定要以旁聽者的身分進到裡面來。

今天實現了這個願望真的很開心!

 

旁聽禮儀

 

法院內部是不能照相的,旁聽中除了應該把手機關掉以外,也不準照相、錄音錄影及飲食。

可以做筆記,也可以隨時任意進出,但進出時盡量不要發出聲響。

打瞌睡或是看書等行為都是禁止的,但是經過今天的法庭觀察我想偶而翻一下參考資料應該是沒有關係的。

畢竟在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被告及雙方當事人身上的時候,沒有人有閒工夫去管你在看什麼書XD

 

法庭的模樣

 

日本法庭的配置大概就跟這張圖上畫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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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席的高度不如台灣那麼高,就此點而言是拉近了法官與被告人的距離,讓被告人所感受的壓力不會那麼大。

而從裁判官(法官)的角度來看,坐在右側的是檢察官側,坐在左側的是辯護人與被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檢察官後方坐了一排衣裝整齊的「司法研修生」,也就是台灣的學習司法官。

但台灣的學習司法官在見習的時候,是坐在法官旁邊的。

 

法庭的兩邊分別架設了一台電視,在檢察官陳述案情的時候會將陳述內容及照片等證據放出來,

這對身為外國人的我來說非常便利,可以更加快速掌握案情:)

 

開始前進行了約10分鐘的旁聽會說明,是由一個看起來非常年輕(大概跟我差不多)、長得既高又帥,親切又爽朗的法官為我們進行介紹。結果在最後的QA時間我們留下來與他閒聊才發現他也是慶應畢業的,天啊!是名副其實的從那棟高級的南館裡面走出來的人啊!是與美國LAW SCHOOL同等地位的法科大學院啊!可以在這邊遇到年輕有為的青年裁判官,讓我整個人都神清氣爽了起來(←誰來把這個不審者抓走XD

 

回到正題,約10分鐘前書記官、檢察官、司法研修生開始陸續就坐。書記官是一個看起來約莫30多歲的男子,檢察官席有兩位年輕男子(但是沒有一開始為我們說明的法官那麼帥XD),但始終都是由其中一位發言,據帥帥法官表示他也沒見過另外那個人,該不會是冒充的吧XD(讓我想到大搜查線的制服竊盜犯事件XD

 

司法研修生有四人,兩女兩男,四人都穿著正裝,聚精會神地做筆記。在日本的制度下,這些人未來可能會成為裁判官(法官)、檢察官,也可能成為辯護士(律師)。接著就是法官入庭,法官是一位看起來約莫五十多歲的細瘦男子,戴著一副眼鏡,始終都用凝重的眼神認真聽著雙方的陳述,但是在訊問被告時,卻頗為親切,不會給人一種濃重的威嚴感。

 

之後被告帶著手銬被兩位壯碩的法警牽進來,坐在辯護人前方的椅子上,法警坐在他兩旁。被告穿著鮮明的黃色衣服,及肩的頭髮灰白相間,十分落魄無精神,臉上佈滿了許多皺紋,約莫五六十歲,典型的流浪漢氣質。從被告帶著手銬以及其「無固定居所(大部分睡在神奈川鎌倉地區的公園、墓地之中)」的事實可以知道他應該是被勾留(羈押)中。

 

起訴罪名是竊盜。全員到齊後10點整全員起立敬禮,審判開始。

 

(待續—案件事實、審判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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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bywula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